作为扑街网络写手,秦九歌穿越了……不对,这穿越的姿势不对!我不是废柴主角,而是反派高富帅?而且是自己写的书中的反派高富帅?而且还抢了废柴主角的妹子,顺便和废柴主角定了什么三年之约?而且三年之约快要到..
如果有足够的积分,你可以兑换到鸿蒙肉身,走在大街上,头顶着玲珑宝塔当遮阳伞,右手牵着麒麟当宠物,左边跟着侍女叫嫦娥,脚踏十二品莲台当坐骑,身后跟一群盘古穿着西装革履带着墨镜做打手,装装b,泡泡妞,过着..
什么?破铜烂铁?在我这里什么都可以成为神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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