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扑街网络写手,秦九歌穿越了……不对,这穿越的姿势不对!我不是废柴主角,而是反派高富帅?而且是自己写的书中的反派高富帅?而且还抢了废柴主角的妹子,顺便和废柴主角定了什么三年之约?而且三年之约快要到..
很好很强大。她这个好吃懒做、贪生怕死的蛀虫华丽丽地跌入妖界了!好多妖魔鬼怪……不怕,那位银色长发男子好像很强的样子。“老公,快救我呀!”好嘛,她成功地晋级为某人的狗腿。(妖怪老公不好养啊!陪吃陪喝还陪笑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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