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记赘婿,女之夫,比于子,如人疣赘,是馀剩物也。夫赘婿,即是婚姻的原罪。
因为一场意外导致两人互换了身体,不得已的情况下两人决定同居,并且约法三章。同居的期间也发生了一些小尴尬,互换身体后两人也同时看清自己身边的人。一场不可思议的意外,他们两人会擦出怎么样的火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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