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羡慕你们,羡慕你们拥有星星一样耀眼且幸福美满的家庭。我羡慕你眼中的星星,可我不敢触碰,因为我害怕极了,自己喜欢的东西都是别人的。因为不幸,所以我拼尽全身的力气去抓,可手能够到的地方,依旧布满了不幸。若真的有来生,愿不在生而为人,但我还是愿意遇见你。后来她说他结婚了!我说我知道!她问你还爱他吗?我答不爱了……只是……遗憾!她问这些年你过得好吗?你突然消失去了哪里?我们一直在找你!……我没有回答,正如我没有说,那个18岁时爱过的人,曾是我眼中的星辰。正如我一直都在生存之上挣扎,她却以为我是无故失踪,那是我最好的朋友,曾被视为家人。
仙魔间,九千里天地谁做主;道不同,百万血,染衣裳。
史记赘婿,女之夫,比于子,如人疣赘,是馀剩物也。夫赘婿,即是婚姻的原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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