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人甲:“听说了吗?大清亡了!”路人乙:“你是哪个原始部落穿越过来的?”路人甲:“嗯,听说了吗?外星人要跟咱们在一个服务器玩游戏了!”路人乙:“这特么全地球的人都知道了。”路人甲:“嗯,听说了吗?人类可以凭借肉身在宇宙中穿行了!”路人乙:“也许只有蚂蚁还不知道这事吧?”路人甲:“那你知道怎么做到吗?”路人乙:“达到C级评价就可以。”路
一个杂志社的小编辑参加单位组织的漂流活动,发生意外,为我们带来一个奇幻故事。
作为扑街网络写手,秦九歌穿越了……不对,这穿越的姿势不对!我不是废柴主角,而是反派高富帅?而且是自己写的书中的反派高富帅?而且还抢了废柴主角的妹子,顺便和废柴主角定了什么三年之约?而且三年之约快要到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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