艾瑞斯.安布罗修斯,一个普通家庭的中英混血儿,本应该平平淡淡过完一生的他,却因为一场雷暴造就了属于他的传奇。
一世,她是蝴蝶精幻梦,他她眼中的“强盗”,夺人所爱的林梦生。她不喜欢他,他默默爱着她。二世,她是天界梦蝶仙子,他还是林梦生,他仍然爱着她。三世,她是失忆了的梦蝶仙子,他是天界幻火君上,她忘了他,他记得爱着她。四世,她是天界幻蝶圣仙,他是冥界冥王。原以为兵戎相见,不知却是再一次心伤。五世,他以为她早已忘记种种,他意欲忘却。难道就只会是如此艰难吗?忘川水听说能够忘却情,盛一碗,却是不舍得喝。飞蛾扑火,飞蝶照样扑火。幻蝶,幻梦,复了几生?又负了几生?
在一个写作的超级时代,人人都努力的写作,希望自己的作品能上三江榜或者青云榜,当然,如果能入精品就更开心了,只到有一天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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