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欢他,源于第一眼,不是多么惊艳,多么帅气,而是在看见他第一眼的时候,我就知道,我喜欢他了。
易晓景进入了一家很特殊的精神病院,里面的病号个个都是人才,可他依然想出来,毕竟他可是一个即将放飞梦想的有志青年,不愿在精神院消耗青春。不巧的是,他的宿友也想出来,并且一直认为各自没病。呵,711精神院来了就别想走,这是院长的意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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