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记赘婿,女之夫,比于子,如人疣赘,是馀剩物也。夫赘婿,即是婚姻的原罪。
“霍熠炀,我今晚约了同学看电影,不回来吃饭了!”二十八岁的安之若穿着T恤、短裙,帆布鞋,脸上神情似十八岁的少女。“安之若,你别忘了,你是有夫之妇!”霍熠炀忍着怒火,咬牙道。他今天特意提早回来向陪她吃饭,她居然跟别人有约?!安之若身体一震,转过头来,目带凶光:“我警告你,你要是敢跟我同学说,你就死定了!”霍熠炀气的牙痒痒,不是我出马,乾元怎么肯收你这个二十八岁的女人,还全校陪着你一起玩?
不想当食神的大夫,不是好武修。——吴本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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