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神经病。怎么了,不可以当主角么?我不管,我就要当……故事讲述的是一名受到迫害(?)的精神病被强迫(?)送入异空间苟延残喘(?)在各个二次元世界中的故事。
奉天道至公,行罚恶之事。陆笙获得罚恶令,附身在衣锦还乡的士子身上。入驻提刑司,掌刑侦之职。当恶被善的面具遮盖,陆笙所需要的就是揭开善的面纱,露出恶的本质。然后亲自送罪恶之徒回到属于他们的地狱。善,当有善终。恶,该有恶果。
她,一出手,千山鸟飞绝,万径人踪灭;她,一皱眉,俯瞰黄河小,多智而近妖;她,一动情,得成比目何辞死,只羡鸳鸯不羡仙!俗话说,三个女人一台戏,踏上去往西海的探险旅程,她们与“闲中有富贵,迥与俗尘殊”的他,一起上演的,是鸡飞狗跳的喜剧?义结金兰的正剧?还是情深不寿的悲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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