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而低微是天定的,未来如何是他说了算的!天要他一生卑贱,他不从天!命要他一世无为,他不信命!自尘埃中崛起,修万魔之体,行逆天之事,与万族骄楚战于九天之上,与傲世红颜相伴星河之中!待他行至绝巅时,一眼尸骨成山,挥掌浮尸亿万,跺脚天塌地陷,弹指杀神戮仙。此今天下,吾主沉浮,谁敢不服?
作为扑街网络写手,秦九歌穿越了……不对,这穿越的姿势不对!我不是废柴主角,而是反派高富帅?而且是自己写的书中的反派高富帅?而且还抢了废柴主角的妹子,顺便和废柴主角定了什么三年之约?而且三年之约快要到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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