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记赘婿,女之夫,比于子,如人疣赘,是馀剩物也。夫赘婿,即是婚姻的原罪。
道听途说来的故事,几分离奇,几分荒诞,几分不甘,几分怨愤。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,尝尽酸甜苦辣咸,蓦然回首最大的确幸,不过是我还活着为生活而生活。(日更千字,五个听来的别人的故事,短到你都没好好看看我,我就完结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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